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蒋夫尔)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机构须对应符合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的准入标准,并持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且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公开运营。办学行为规范,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不存在被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等其他行政处罚情形;办学资金充足稳定。
《方案》明确,引进的非学科机构、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公益机构不得参与学校学科类教学及服务。严禁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培训机构联合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