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多次提到建设儿童友好学校,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全力满足适龄特殊需要儿童参与融合教育的需求,保障好特殊儿童群体的教育权利,是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友好”之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作为基础教育的起点阶段,幼儿园应悦纳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相比,特殊儿童对教育的需要是长期的,应尽早开始。在学前阶段对特殊儿童进行早期教育补偿,有利于培养儿童的兴趣爱好,挖掘儿童的内在优势潜能。
当前,我国学前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一些成就,尤其是人们开始逐步认识到学前儿童融合教育的双向价值。一方面,幼儿园悦纳特殊儿童能有效促进特殊儿童自身的发展。在平等的成长环境与发展空间中,特殊儿童拥有平等、均衡、全面、充分的锻炼机会,同伴间的交流与演示提供了一个隐性的教育环境,更接近特殊儿童的认知与能力水平,能收获更高质量的反馈性经验。另一方面,特殊儿童友好的幼儿园环境也能让普通儿童大获裨益。研究发现,儿童能“教育”另一个儿童,不仅是被教的儿童,教人的儿童也从这一经历中得到极大的好处。学前融合教育不仅是特殊儿童融入普通儿童生活的途径,也是让普通儿童了解与认识真实世界的路径。在同伴交往与互助过程中,普通儿童能学会尊重并理解人的独特性和社会的差异性,培养耐心与宽容的良好品质。
在新时代,特殊儿童应与普通儿童共享高质量学前教育发展的成果,每一个特殊儿童都应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当前,我们需要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通过以下三种手段携手共建特殊儿童友好的幼儿园,助力所有儿童实现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教师和家长悦纳特殊儿童。从理念层面做好融合教育的预备,做好家园沟通与协作,帮助特殊儿童顺利走进幼儿园,与真实世界共同生存。帮助教师和家长理解普通儿童与特殊儿童共同生活、共同学习的优势共生之益,引导他们不必因为特殊儿童的存在而过度忧虑,儿童比成人更能接受特殊儿童的差异性,更容易适应特殊儿童的差异化行为表现。
二是积极落实国家的各项支持政策。首先,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素养的幼儿园教师,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落实教师资格考试中对特殊教育内容的有关要求。其次,因地制宜搭建学前特殊教育支持体系,定期开展有针对性、可实操的融合教育培训。最后,在绩效分配中对直接承担特殊儿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在教师职称评聘体系中实行特殊教育教师分类评价。
三是幼儿园应探索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学前融合教育模式。首先,幼儿园可以引进专业师资,定期开展面向全员的康复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学习融合教育的方式方法。其次,应编订园本化、在地化的指导手册,如苏州编制《特殊儿童学前融合教育指导手册》,用具体可操作的工具帮助教师减少在指导特殊儿童时的焦虑和自我怀疑情绪。最后,建设经济实用的融合教育资源区,或与地方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合作,为儿童提供个别化教育补偿场所,给予特殊儿童更大的弹性空间,帮助其在融合空间中实现最优发展。
建设儿童友好学校寄托着家长对优质教育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将儿童友好概念下沉至全部儿童,融合各方责任,相信能让每个儿童都真切地感受到幼儿园的友好。
(作者李宏堡系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