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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高质量发展 提升集团化办学效能

  2月20日,北京市丰台区教委全面启动基础教育“强基工程”,积极推进“学区制+集群+集团”和“区域教育共同体+社会参与治理”的教育发展模式综合改革,将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全部纳入教育集团或调整为一贯制学校,努力实现每个街镇都有优质学校,让老百姓就近上好学的目标。丰台区教委的“强基工程”亮点频出,备受关注,集团化办学是其中的核心举措。

  自上世纪90年代末,杭州首开名校集团化办学先河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先后经历了行政主导、名校办分校或民校的“萌芽期”,市场驱动、委托管理的“成长期”,以及多方协作、集团扩张运作的“深化期”。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速度不断加快,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北京集团化办学覆盖率为52%、学区覆盖率达90%;上海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已覆盖8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通过理念引领、资源共享、专业引领、教师流动、多校协同、抱团发展等机制,采取委托管理、多法人组合、单一法人、九年一贯制、同学段、跨学段、跨区域等多样化的办学形式,有力地缩小了中小学校际差距,较好地解决了区县范围内优质教育均衡难题。

  新世纪以来,基础教育集团化的成功实践与机制创新不断被纳入到教育政策中,成为国家与地方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2017年,国家在《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改进管理模式,试行学区化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如上海市发布《关于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有力地支持与保障了集团化办学的持续发展。可见,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集团化办学仍将是国家与地方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机制与政策工具。

  新时代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面临着新的形势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新时代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既是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新任务,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民生新要求。面临新任务新要求,也要认识到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存在着不足,实践中出现了“集而不团”“拉郎配”“同质化发展”“自主办学能力缺乏”“活力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各地在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中正视问题,深化改革。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面对新时代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战略要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首先,要激活内力。深化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从“包办婚姻”走向“自由恋爱”,要以学生发展真实需求为导向,以学校内生发展为根本,借力集团平台与资源,激发内力、练好内功、强化赋能、特色发展、和谐共生。其次,要盘活资源。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要丰富拓展、创新盘活资源类型和运用方式,既要注重盘活传统课程、教学、师资与教研资源,也要注重盘活数字化智能化等信息技术资源,创新传统资源使用机制与效果;同时还要盘活社会资源,促进全社会共同支持学校与学生发展,努力形成开放共享、协作互助的资源流、信息流与能量流,为集团化办学注入新动能新优势。再其次,要用活政策。政策是发展的保障,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实际调研,明确优质均衡目标,突破学校单元办学思路,用活经费、编制、治理变革与绩效评估机制,加大对办学实践创新与探索的支持力度,持续调动基础教育集团与成员校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开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

  (作者刘世清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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