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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高效实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对于严格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设置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加之教育行政部门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界限不清晰、多头执法等因素影响,教育行政执法很难达到既定效果,群众满意度不高。

  针对校外培训治理这一“双减”关键环节,山东省青岛市作为全国教育行政执法试点城市,率先在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教育行政执法处,通过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卫健等部门,建立起职责清晰、高效协同、部门联动的常态化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不仅解决了教育监管“政出多门”问题,还及时对教育领域违法行为依法有效处置。

  青岛还通过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与工作规范,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标本兼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各地只有拿出真招实招,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才能有效维护教育法律权威,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高效实施。

  (刘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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