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告制度使一批隐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得以及时发现
涉未成年人行业2900余名前科劣迹人员被处理
本报北京5月25日讯(记者赵秀红)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有关情况。“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牵头或配合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8万余人次,推动对2900余名前科劣迹人员作出开除、解聘等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在会上表示。
为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最高检于2020年会同国家监委等九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和组织、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或面临不法侵害危险,要立即向公安、教育等部门报告。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重犯率高等特点,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将“大灰狼”堵在校门之外。这两项制度均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为法定责任。
那艳芳表示,最高检建立了强制报告“每案必查”机制,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推动相关部门追责,强制报告数量明显上升,保护效果逐步显现。该制度施行以来,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线索源于强制报告的有2854件,一批隐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得以及时发现。
据介绍,今年一季度,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西、宁夏等地强制报告案件量同比均增长一倍以上。制度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倒查发现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应当报告不报告案件1604件,追责299件。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那艳芳表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60553人,同比上升5.69%,其中对性侵犯罪提起公诉27851人。在家庭保护方面,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出台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督促监护令”。2021年制发“督促监护令”19328份,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管教、依法带娃。在学校保护方面,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建立健全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共将2159名罪错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开展矫治教育。2021年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较2018年下降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