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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如何全面履行振兴县中职责

  █关注县域普通高中振兴系列报道·专家谈③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作出“加强县域高中建设”的重要部署。2021年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发改委等二十一部门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全面加强县中建设,持续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振兴县中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问题。《“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将“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四项基本工作原则之一。地方政府该如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县中发展水平,进而实现县中振兴?笔者认为需要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政府部门加强统筹,形成合力更是关键。

  重新审视县中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定位

  对于县中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定位,地方政府需要从国家发展全局的视野、县中承载的人力资源开发、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功能等方面进行重新审视和深刻理解。

  首先,振兴县中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根基。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新阶段“三农”工作就是抓乡村振兴。中央一号文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提新主题、不讲新提法,锚定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这充分显示了中央致力乡村振兴的坚强决心。乡村不振兴,不但会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而且还可能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新发展格局的建构。中共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基本任务作了概括,即实施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只有实现人才振兴,才能为产业、文化、生态、组织的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知识与技术保障。县中是县域教育的高地,只有县中兴才能人才兴,才能从源头上实现人才队伍的壮大,县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不言而喻。

  其次,县中承载着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功能。尽管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力资源潜力巨大,但是由于城乡结构的不均衡,导致农村地区中高层次人才十分缺乏,造成人力资源供需矛盾与错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国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91年,按照通用的学制年限标准,相当于高中一年级的水平,持续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仍然是我国未来发展重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而这一类人才主要通过高中教育而产生。另外,高中长期以来被作为一种改变身份和命运的途径:上了好高中,才能上好大学、找好工作,才能实现好的人生,人们已经将高中教育与人的一生命运紧密结合起来,而县中又是贫困家庭子女实现向上流动的核心通道。可见,振兴县中既是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发展需要,又是满足人们对优质高中教育强烈需求的民生工程。

  再其次,提升县中发展水平是高质量农村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县中在增强当地对人才、资本、技术等高端要素的集聚力和吸引力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比2010年上升了14.21个百分点。同时,老龄化水平城乡差异明显。从全国看,乡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6.61个百分点。乡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主要是由农村中青年人口向城镇单向流动造成的。农村的空心化、快速老龄化对留守者的生活和农村的持续发展带来严重挑战。有研究表明,近年来的城乡流动人口中因外出务工的比重增长比例不大,而为追求更好生活质量和公共服务的流动人口,如学习培训、子女就业等的比例有明显提升。只有办好县中,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吸引力和牵引力,真正留住年轻人的人和心,才能逐步扭转农村人口的结构与格局。

  省级政府加强统筹,积极谋划区域内县中发展

  全面推进县中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典型的“条块结合”的特征,而不只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领域的具体工作,需要全党全社会总动员,地方政府和部门齐发力。为此,省级政府要进一步发挥好统筹功能,着力推进区域内县中振兴,努力构建规模结构适应需求、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人才培养模式多样的普通高中新格局。具体来说,省级政府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统筹。

  一是统筹规划布局。紧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县中发展提升计划。原则上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或初中毕业生2000人以上的县,应建设一所普通高中,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中教育的需求。因学龄人口等发生变化而撤并县中,要有严格的程序,严禁随意撤并,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要督促市县政府积极落实县中提升计划要求,将县中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大力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

  二是统筹项目建设。实施省域内县中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使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对于各地市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县中发展,省级政府发挥兜底功能,通过转移支付等形式给予支持与保障。

  三是统筹招生规范。省级政府部门要统筹规范招生秩序,落实国家文件提出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的要求;要重点加强对省域内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监管,对违规招生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大力倡导和鼓励省内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加强对薄弱县中的支持力度。

  四是统筹质量保障。一方面,省级政府部门要统筹县中教师配备,督促各地市按照生师比标准要求配齐县中教师,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各市县教育部门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另一方面,省级政府部门要统筹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开展县中托管帮扶措施,发挥高校在县中校长培训、教师培训和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专业指导作用,有效提升县中办学质量。

  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协同推进

  对照县中发展的重要地位,当前县中发展面临重重困境,如优质师资流失、招生秩序混乱、教育教学质量滑坡、办学条件差、信息化推进缓慢等等。深入分析这些问题,与地方政府履职不到位都有关系,根本原因在于责任主体不明、责任内容不清。

  只有明确政府各部门推进县中振兴责任,落实落细县中振兴的各项具体要求,才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具体来看,县中振兴需要教育部、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疗保障局等九个部门的通力配合、积极推进,如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县中发展的经费保障力度,创新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让所有县中都有标准化的办学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高中选课走班的要求,及时补充教师,提高县中教师的待遇保障,激发教师活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县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尽快改善薄弱县中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等。

  真正实现县中振兴,还要着力打通政府各部门间的梗阻,加快形成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协同推进的格局。从最广意义上来看,政府责任是指政府能够积极地对社会民众的需求做出回应,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公正、有效率地实现公众的需求和利益。而在实践过程中,政府各部门都有各自的工作范围与要求,如果政府各部门不能很好地协同工作,就不能准确研判县中发展的新情况,不能及时调整政策目标,主动补位,就容易造成新的不平衡,导致政府责任的失位。为此,政府各部门加强沟通,探索有效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可以加快和保障县中振兴目标的早日实现。

  (作者杜晓利系国家教育特约督导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智力开发研究所书记、所长,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省级政府基础教育统筹的困境与优化路径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批准号BFA19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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