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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师范院校服务“双减”的潜力

  当前,我国正深入实施“双减”政策,力图从根源上改善和优化教育生态。“双减”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这也是“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而“双减”是系统谋划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为促进“双减”工作有效实施,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之后不久,2021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校外培训服务水平和教育行业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确保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和校外培训育人质量。

  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为直接导向的“双减”工作,虽然看似聚焦当下基础教育领域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关系错位,学生课业压力、家庭教育支出与整体教育效果不相匹配等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实则更是党中央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为满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求,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双减”工作是对新时代育人格局、教育体系重构的重要探索,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实现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发展,因此对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与实效性提出了高要求。

  就“双减”工作推进情况而言,目前直接参与工作的主体主要为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其中,各地中小学校较为关注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手段、减轻课业负担、改进教学评价方式、提供完善课后服务的可行性方案探索,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更多是研究自身发展方向、尽快实现转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则主要承担了改革要求落实情况监督、经验总结、实施细则制定等任务,三者的工作侧重点差异很大。当前,改革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仍存在相关主体配合度不高、专业力量介入不足、各地发展不平衡、工作成果较为分散、长效机制供给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在协调、有序解决前述三个层次问题方面还面临诸多困境。但在后续改革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到“双减”工作的系统落实,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深挖师范院校特别是省属本科师范院校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潜力,借助专业力量组织开展系统的政策研讨、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随着“双减”工作的推进,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师范生是教培机构培训师最主要的招聘对象之一,也是各省份地方中小学校教师的重要来源。虽然教育培训机构大量转型或倒闭对省属师范院校的各方工作有一定影响,但更应该抓住契机发展,助力“双减”工作真正落地开花。

  首先,可以利用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地域分布广泛且相对均匀的特点,促进省域范围内“双减”工作的统筹规划、统一部署。

  2021年10月25日,教育部发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21年9月30日,全国2756所普通高等学校中,共有234所师范院校。其中,省属本科师范院校115所,数量占比接近一半,并且较为均匀地分布在了列入统计范围的省级行政区。除西藏自治区外,30个省份均设有省属本科师范院校,有22个省份还设立了3所及以上省属本科师范院校。这些师范院校不仅与其所在区域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渊源深厚、联系紧密,而且在教育政策解读、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实践、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经验丰富,对本地区基础教育体系运行情况及其存在问题亦有长期观察、充分认识,有资格、有能力亦有义务积极参与“双减”工作。具体而言,它们可以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安排下,通过拟定实施计划、提供政策咨询、参与方案论证、跟踪方案实施等方式,主导或者协助完成全省“双减”工作目标、阶段、路径的规划与任务分工、推进方式、评价体系、协调机制的设计与落实,从而促进省域范围内“双减”工作的统一、有序推进。

  其次,可以利用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学科门类齐全且教育学科实力强劲的优势,促进具有地区特色的“双减”工作理论体系的形成。

  传统意义上的师范院校,服从于各类师资力量培养的核心需求,学科门类和专业结构往往较为单一,主要围绕教师教育、教材教法等开设课程、开展教学实践,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总体尚有提升空间。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师范教育政策的调整,师范院校如今已发生了较大变化,省属本科师范院校陆续实现了向综合型、研究型高等学校的转变,逐步形成了包括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等在内的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实现了科研能力的大幅提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课题或者会同本省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管理部门发布专项课题的方式,重点整合省属本科师范院校相关专业的研究力量,用两至三年时间集中研究教育的本质、功能及其与人的发展的关系,教育资源供给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区域教育生态建设与义务教育发展战略规划,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定位,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课后服务水平与教育评价科学性的手段,家校协同教育减负的有效模式,全社会广泛参与促进教育进一步转型升级的路径,教育政策与教育法治建设方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与全面健康成长的措施等,尽快形成省域范围内基础教育良性发展的行动指南。

  再其次,可以利用省属本科师范院校长期、全面、深入参与义务教育教学实践的传统,促进“双减”工作具体措施不断优化、落地生根。

  多年以来,师范院校持续向社会输送中小学管理人才与专任教师、学科教研员,并长期参与中小学校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评比与改革、师资继续教育与能力提升等活动,与义务教育教学实践建立了广泛联系。不少省属本科师范院校还因自建了附属学校或者与中小学校共建了教师教研、师范生实习见习基地,而更加全面、深入地参与了本地区义务教育教学实践,其教育学科师生也因此积累了将理论研究成果与实际教学活动有机结合的丰富经验,具备了与中小学校及其专任教师、学科教研员合作开展课程研发、教学改革的天然黏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此基础上,协调本地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分别对接几所有联动基础或者合作经历的中小学校,共同开展教学设计优化、新型教学手段应用、校本课程开发、“有效作业”设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以及家校共育策略、学校课后服务方式、“互联网+教育”资源建设等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家校联系、减轻教师负担、提升教学效果的具体举措探索,通过研发、论证、实践、反馈、调整,逐步形成可供省域范围内其他中小学校学习借鉴,选择适用的“双减”工作措施或者经验。其后,再通过分批试点、分层推进的方式,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促进中小学校结合各自的管理、教学传统、特点和优势,尽快形成既符合“双减”要求又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

  除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外,部属本科师范院校,也可以由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在结合各自区位特点对“双减”所涉体制机制等宏观、共性问题建言献策的同时,与所在区域省属本科师范院校一道,合作开展前述研究与探索,逐步形成有利于全国“双减”工作统筹推进的、更具有普遍性和科学性的多元化模式。而专科、民办师范院校等,亦可以根据自身学科定位、师资力量、教研专长等情况,积极参与改革进程,力争在教学实践方面形成更多的特色经验,共同发挥助力“双减”向纵深发展的合力。

  (作者程林系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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