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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 十大亮点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记者张欣欧媚)记者今天从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新职业教育法篇幅增加了3倍多,体系结构也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系统构建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新职业教育法的内容主要有十点: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新法着力把党的领导落实为制度规范。二是强调同等重要,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三是加强统筹管理,强调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四是推进体系贯通,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五是明确企业主体,落实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六是坚持多元办学。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明确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七是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全面融合、深度融合。八是突出就业导向,从教育规划、发展重点、办学模式、评价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九是强调德技并修,对学校、教师、学生作出相关规定。十是完善保障机制,明确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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