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兴价比”也是一种理性消费
陈昕(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网络与新媒体班2020级本科生)
姚泽金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
新闻回放
中青校媒一项调查显示,83.02%的受访大学生会因收获喜悦和内心满足而为兴趣买单。手办、盲盒、潮玩、文创……这些在传统消费观念中可能不被考虑的产品在年轻人中越来越吃香。
主持人语
姚泽金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
伴随着消费主体的迭代、消费观念的变化,以兴趣为特征的消费行为开始火爆。但是,在追求“兴价比”的同时,也应当保持理性,适度消费,莫忘“性价比”。“性价比”不仅仅表现在理性消费上,还要能够辨析购买冲动。三名大学生从不同角度对兴趣消费现象进行了讨论,让我们一窥大学生的消费观。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为兴趣爱好付费的行为在年轻消费群体中越发普遍,手办、盲盒、潮玩、文创等难以被传统消费观念所接受的物品逐渐获得更大的市场。
为兴趣爱好付费本身无可厚非。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需要后,人们完全可以依照个人兴趣,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感。“兴价比”导向的消费是一种能够满足精神、情感需要的方式。因为有“喜欢”因素的加持,加上兴趣消费型物品本身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带来了生活质量的提升、愉悦心情的持续等一系列功效,满足感得到了进一步的延续。
但在进行消费前,一定要冷静思考,分清消费的驱动力究竟是个人兴趣,还是受到了其他非理性因素的干扰。有些人进行消费并非出于个人的喜好,而是受到了跟风、从众心理的驱使,希望通过消费行为获得认同感;有些人则是在不自觉中落入了消费主义的圈套,在商家、平台的诱惑下失去了理智与判断力。这样的冲动消费所获得的满足感是无法持续的,后续反而可能受到后悔、焦虑等情绪的困扰,也不符合“兴价比”消费的内涵。
与其说“兴价比”导向的消费是感性的,不如说这是一种感性外壳包裹的理性消费。消费是一种多维度的行为。消费者因为“喜欢”等情感因素而进行消费活动,并因此获得了情感方面的满足,这非但不是非理性的表现,反而体现了新兴消费群体对个人精神世界的重视,总体而言是一种良好的消费取向。要注意的不是“兴价比”型消费,而是打着兴趣幌子的冲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