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是在广泛开展实地调研、在不同省区市深入开展大量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的,具备较强的指导性、适应性和针对性。但就全国中小学校来看,难免会因为学校所在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学校办学规模差异和内部管理模式差异等因素,在抓好《意见》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一些新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着重思考和处理好以下5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聚焦学校领导体制调整,处理好学校党组织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意见》明确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如何实现将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转化为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动能,首先要按照《意见》规定,“一校一策”稳妥推进学校党组织建设。对于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的学校,要避免陷入“书记说了算,还是校长说了算”的认识误区,真正做到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学校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
二是聚焦议事决策科学有效,处理好工作机制健全与领导班子合理配备的关系。健全科学有效的议事决策机制,有利于学校领导体制机制的有序运转。《意见》对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党政分工协调运行和沟通机制提供了指导,在学校内部治理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制度,是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的关键。文件对不同党组织类型的党组织书记、校长设置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配备提供了具体指导。
三是聚焦学校治理效能(或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的关系。要使学校党建工作变成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助力,除了学校领导班子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理念外,不断强化书记、校长的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是关键。另外,应多措并举、上下协同加大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通过创建教师党员先锋岗、示范党支部等积极探索学校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向同行、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把抓好“双减”工作、课后服务质量等业务工作难点作为学校党建工作重点来抓,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等融合一体发展,推动党建业务“两张皮”向“一盘棋”转变。
四是聚焦推进制度落实的时机把握,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关系。全国中小学校类型多样、规模各异,根据《意见》要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的原则,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的情况下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主动加强校际经验交流,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再紧密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逐步稳妥推进制度落地,实现高质量党建引领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五是聚焦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处理好党务工作保障与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合理分配的关系。要有效发挥好学校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作用,离不开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资源配置和基本保障,如设立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提供党务活动经费和场地等。因此,学校在分配好教育教学优质资源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党员干部队伍和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保障激励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对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而言,要把善抓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通过抓党建引领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党群帮困工作、校园文化塑造等,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善于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胸怀“国之大者”,真正成为有高度政治自觉、有教育情怀、有责任担当的教育家型名校长。
(作者舒 刚系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副主任、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