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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竞赛应坚持育人导向

  近日,教育部校外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对《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工作以坚持减轻学生和家长过重负担为原则,将进一步调整竞赛评审流程、细化竞赛组织要求、加大违规查处力度,更加注重竞赛的育人导向,促进竞赛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彻底斩断竞赛与培训机构的利益链条。

  打着素质拓展旗号的竞赛活动与培训机构暗通款曲,最终撩拨家长焦虑,导致各类竞赛活动泛滥,既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也催生了种种畸形的“证书”比拼。应该说,自2018年《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竞赛野蛮生长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置于“双减”背景下,也要警惕学科类培训退潮而各类竞赛活动又蠢蠢欲动谋求“补位”的倾向。因此,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彻底斩断竞赛与培训机构的利益链条,显得非常必要。

  在“双减”政策实施后,对于各类竞赛活动可能与培训机构“合谋”卷土重来的可能性,确实不容低估。一方面,一些培训机构有更强的动力试图借竞赛来规避学科类培训的政策红线;另一方面,学科类培训大幅减少后,不排除一些家长有更强的动力和精力,抱着素质教育的目的让孩子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如此“一拍即合”,很可能让竞赛活动重回野蛮生长。

  在“双减”政策取得实效后,必须及时补上竞赛活动规范的漏洞。当然,这种补漏需要从多方面入手,不能只系于一端。比如,培训机构的转型必须彻底,它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红线应该更清晰。对于竞赛活动,凡是存在应试倾向的,评奖过程不够规范的,都应该剔除出清单,让一些滥竽充数的竞赛活动无法继续招摇过市。此外,要进一步清理一些学校将竞赛成绩、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等与招生、升学相挂钩的积习,真正让家长和学生对于竞赛活动的参与由应试驱动变成爱好驱动。

  还应该看到,在强化对于竞赛活动清单制管理的同时,具体的竞赛活动到底如何办,家长和学生如何选择,需要更多遵循教育规律和个人的具体情况。学校和监管部门不妨多一些“放权”,少一些“背书”,让家长和孩子对于竞赛活动的参与变成一种因人而异的自由选择。这是因为,即使是清单内的正规竞赛活动,如果受到不必要的引导或来自学校的某种统一要求,也很可能形成过热的局面,最终同样偏离初衷。毕竟,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最大区别之一,就是要突出个性化,建立在充分的热爱与自由选择之上。

  说到底,素质类的竞赛活动不是完全不能有,真正需要禁止的是应试的、名不副实的竞赛。有一些竞赛活动,纯粹就是为培训服务,这边交培训费,那边拿证书,这显然违背了竞赛的初衷。对此,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标准,家长也需要更多的理性和从容,杜绝仅仅是为了虚荣就让孩子盲目跟风参与各类竞赛的行为。

  让家长和学生都有更多精力与时间进行素质教育,真正实现人的全面成长,这正是“双减”政策所追求的目标之一。要不打折扣地让这一目标落地,必须防止泛滥的、异化的竞赛活动吞噬和挤压改革成果。对此,需要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也依赖于学校、家长等各个环节,在服务和心态上作出更积极的调适,构建更为理性、科学的素质教育观。

  (作者朱昌俊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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