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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课后服务从“有”到“优”

  宁波建立“准入退出+师资共享+督导评价”三大机制 中小学课后服务从“有”到“优”

  本报讯(记者史望颖通讯员张土良)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通知》,在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机制、服务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意见,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从“有”到“优”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宁波市将建立三大机制优化课后服务。一是准入退出机制,要求每一所学校建立课后服务课程开发与审查机制,在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时,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对相关课程进行审查。二是师资共享机制,宁波市教育局素质教育“五个中心”积极统筹优质资源,提供系统化的素质提升和拓展课程,鼓励区县(市)教育局积极发动社会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课后服务,统筹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三是督导评价机制,由市教育督导评价部门对各区县(市)开展课后服务总体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对区域内学校层面的评价。

  宁波要求各地各校充分发挥数字资源优势,探索应用线上课程创新课后服务的方式与机制,满足学生多元学习需求。宁波市教育局建设和推广应用课后服务综合管理、作业统筹监管和中学生在线答疑服务系统,实现选课、考勤、统计监测的数字化管理。坚持“一校一案”动态管理,要求各中小学结合办学特色,充分考虑本校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

  宁波市要求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和课后服务内容。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小时的基础托管服务,保证小学生和参加晚自习的初中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明确在基础托管之外,提供素质拓展服务,要求学校以在职教职工为主体,整体设计素质类拓展课程,提供菜单式课程供学生选择。支持因材施教,允许初中高段学校在课后服务时段开展基于学科的分层辅导和拓展提升,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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