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根本社会条件。”“根本社会条件”是什么?这需要结合近代中国的社会现实去思考。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古老而伟大的民族,创造了绵延五千多年的灿烂文明,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但是那时的中国,用毛泽东的话说,是“在内部没有民主制度,而受封建制度压迫;在外部没有民族独立,而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根本没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条件。因而,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就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社会条件。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
党领导人民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状态。自鸦片战争开始,西方列强强迫中国签订了《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领海主权、关税主权、司法主权等,使得中国丧失了完全独立的地位,成为半殖民状态。与此同时,西方列强使中国卷入了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和国际市场,破坏了中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近代中国已经不是完全的封建社会。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西方列强将中国变为其原料来源地和产品倾销地,绝不会容许中华民族独立,绝不会容许中国人民自由决断自己的事务。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彻底改变这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状态。为此,中国共产党积极推动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将人民最大限度地组织起来,团结御侮,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人民真正成为了国家的主人,中华民族以崭新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党领导人民彻底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社会状态。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经历了相当长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其间尽管不断出现朝代和政权更迭,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性质始终没有改变。在这种社会状态下,广大人民群众没有民主权利,缺少表达意见的渠道和施展才能的机会,普遍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境地。如果这种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状态不彻底改变,人民的智慧就无法展现,人民的创造就无法保障。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种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状态必须彻底结束,以使人民获得解放。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历了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最终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组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过去几千年来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人民的历史,极大地激发了人民奋发图强、实现民族复兴的积极性。
党领导人民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社会状态。近代中国,西方列强一方面逐渐控制中国的内政外交,一方面为了自身利益而互相倾轧,支持国内各军阀拥兵自重,甚至大打出手,导致近代中国犹如一盘散沙。这种状态不结束,中国人民就无法组织起来,构建“陷敌于汪洋大海”的人民洪流,将西方列强驱逐出中国,实现民族独立。经过28年浴血奋战,党领导人民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战胜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一系列严峻挑战,肃清国民党反动派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和平解放西藏,实现祖国大陆完全统一,彻底结束近代以来中国长期所处的分散状态,为中国人民同心同德谋求民族复兴创造了条件。
(作者张迎宏系哈尔滨学院。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SZB13]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