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2019年,“职教20条”又提出: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最近,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从探索到鼓励,由一个鼓励到三个鼓励,方向非常鲜明,但在国家层面,一直没有具体的政策。
山东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基层首创与顶层设计相结合、典型引路与整省推进相结合、模式创新与政策供给相结合,省级层面鼓励支持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形式混合所有制办学;基层积累经验后,省里进行总结提炼、复制推广,将其上升为行之有效的制度,为基层深入探索提供方法遵循。
2015年,山东省率先以省为单位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首批认定9个省级试点项目,从院校整体、二级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等三个层面实施探索。学校整建制层面,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由潍坊市政府投入536万元,撬动3.6亿元社会资本,形成10亿多元校产。实习实训基地层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坚持“参股而不控股”“不求完全所有,但求充分利用”,按照10%到40%不等的持股比例,分别与山东惠康饲料有限公司等6家行业龙头企业合资合作,建立6个生产性实训基地,既保障了学生实训实习、教师科研,又从股权上维护和保持了社会资本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二级学院层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青岛华夏职业学校等与行业领军企业成立了多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在资源投入、治理体系、人事薪酬分配、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探索。
2020年,依托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山东省14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这是全国首个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政策文件,基本精神是:在坚持以人为本,坚守教育公益属性基础上,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尊重基层首创,鼓励支持各地、各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与区域行业内技术先进、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实体企业以及具备支持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实力和条件的其他各种社会力量合作,可以混合办学校、办二级学院、办专业、办生产性实训基地、办技能培训基地,以混促改,混出新机制,混出新合力;构建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在跨界融合中挖掘边际效应,全面推进面向市场,开放办学,在资产投入、办学机构和项目设立、内部治理、领导干部任职、财务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要求,明确了招生、收费、拨款、融资、税收、土地和产教融合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为基层实践提供了混改路径、操作指南和“政策清单”。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新生事物健康成长。我们的理念是,基层探索到哪里,我们的制度就要支持和保障到哪里。
受政策鼓舞,山东掀起了新一轮的改革浪潮。目前,全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职业院校达到47所,拉动社会资本超百亿元,形成集群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就是探索自己的路,以前没有过,国外也没有,是基于国情、基于需要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扎根深厚的产业沃土,伴随着中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我们有足够的底气,走出职业教育的中国道路,创造出职业教育的中国品牌。
(作者 邢顺峰系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