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师发展报告(2020—2021)》的发布引发热议,也让我们再次聚焦教师的职业幸福感问题。尤其在“双减”背景下,这更关系着教育改革的有效推进。
教师职业一直都被视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具有神圣性和光荣性。一方面,中国有尊师重教的文化传统,也多以无私奉献、甘于牺牲等可贵精神品质赞美教师。这种赞美寄予了人们对教师的理想化角色期望,但也可能导致现实中教师常有着“谁也得罪不起”的弱势心态。正如《中国教师发展报告(2020—2021)》的撰写者之一李广教授所言,“适当的社会期望,能够转化为教师工作的动力和责任感,但是过分理想化的期望却会引起教师心理的压力”。
另一方面,随着教育改革走入深水区,教师承担着更加宏大的使命与期待,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压力。这种压力不仅仅是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水平有更高的要求,更多的是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对教师造成的心理困扰和精神焦虑。例如,面对家庭教育不当的问题,教师可能要担负起“兜底者”的责任,压力倍增。尤其在“双减”政策的实施中,工作负担和家庭压力导致教师的职业倦怠感加剧。
关注教师职业幸福感是我国顺应社会转型要求和全球教育改革热潮的主动选择。只有当教师拥有较高的职业幸福感,才能更好展现我国一直倡导的尊师重教的价值追求。
一是激发教师对职业本身的热爱。无论是师范教育还是入职后的培训,成为“四有”好老师都应该成为教师发自内心的职业目标。当老师心中有爱,享受教书育人带来的乐趣,内心的幸福感也会自然生成。
二是提高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无论是社会大众,还是教师群体本身,都应从作为“人”的教师与作为教师的“人”的辩证关系中理解教师角色。
三是对教师工作少些杂事干扰,使教师能够专注教学和教研。教育过程本应让教师感到幸福,现实中许多教师过重的工作负担来自非教学任务。少些无关任务摊派、表格填写,教师才能一心扑在教学上;把权利真正还给教师,创造条件帮助教师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职称评定和业绩考核中向教学能力倾斜,教师的积极性才能被激发。
四是不断提高教师薪酬待遇和社会地位。要加快分类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尽快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逐步提高。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快津贴补贴、地区补贴、住房优惠、医疗待遇、退休待遇、民办待遇等方面的落实。
五是做好家校协同育人和全社会正向的文化引导。学校要帮助家长不断提高文化素养和家庭教育理念,厘清彼此在育人上的责任边界,促进家校协同育人。教育评价是教育发展的指挥棒,影响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行为和心态。因此,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淡化成绩和升学压力,大力发展多样态、有特色的高中教育,发展多样化的高等教育类型,让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学子体验到学习的快乐,让教师体验到教书育人的幸福,而不被升学和分数“绑架”。
(作者尹玉玲系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