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歧视寒人心 落后观念亟待改变
胡依婷(深圳大学传播学院新闻系2019级本科生)
巢乃鹏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院长、教授
新闻回放
近日,一则家政招聘截图在网络流传。这则招聘由北京某家政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发布在朋友圈,招聘要求是35岁到58岁的女助理,工作内容是陪同50岁女士逛街、理疗、旅游、做家务。但东北、河南籍贯无缘。这则招聘将河南人和东北人排除在外,引发了网友争议,网友指出这样的招聘已经属于就业地域歧视。
主持人语
新闻评论要能激发和引导人们去关注和思考社会问题,好的评论文章读来让人回味无穷又发人深省。呈现在读者眼前的这几篇关于“地域歧视”的新闻评论,是深圳大学传播学院几名同学所作,这几篇评论分别从不同角度切入,有探讨地域歧视的危害,也有对解决地域歧视问题的思考,值得关注。
地域歧视本身源于人们由日常生活中接触到或听闻的经历而形成的刻板印象,不具有正当性。因为个别人的劣行,而给一个地区的人贴上标签,更没有合理性可言。
其实,大学生有时候也面临着地域歧视带来的就业困难。早前某高校学生因为省籍而被一家大企业拒绝,后因该事件被曝出,该企业向公众道歉并开除相关员工。这一舆论反响释放着时代进步的信号,也提醒我们,要善于利用舆论,让地域歧视的刻板印象逐渐消弭。
法律永远是我们手中的剑,是正当的维权途径。在大学校园中,我们可以为就业做准备,即掌握关于就业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会收集证据、申诉等维权步骤。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有学者指出,即使现在没有关于地域歧视的特别规定,但我们依旧可以根据这一基本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地域歧视引起广泛讨论的原因在于它给我们带来了伤害。最直接受伤的是就业者,让他们与心仪的岗位无缘。同时它也会伤害被歧视省份的学生,打击他们的热诚。同时这一狭隘的观念也在阻止我们思想的进步,阻止我们成长为更加理智与开放的人。因此,面对落后的观念,我们应采取行动,去改变、淘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