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话题热度在世界范围内居高不下,各个国家针对校外培训治理提出的政策和举措层出不穷。日前,我国教育部成立校外培训监管司,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将校外培训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同属东亚儒家文化圈的韩国,校外培训历史可追溯到朝鲜时代后期。韩国对于校外培训的规范化管理探索已历经百年,相关经验值得探究和借鉴。
朝鲜时代后期,韩国最为典型的校外培训机构是基督教青年会学院(YouthMen’sChristianAssociation,YMCA),它的课程主要围绕数学和英语教育展开。随着学生年龄增长,为与西方教育融合,机构开始让教师和学生接触音乐和诗歌。由于对西方教育理念的崇拜,校外培训机构垄断西方文化教育市场,并以此为噱头,收取高昂费用,大力宣传“精英教育”理念,逐渐渗入每个韩国公民的意识中。1910年起,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壮大,并导致教育资源浪费、社会经济等领域不公平现象加剧,韩国开始对校外培训机构加以治理。
受教育意识空前高涨,校外培训热度不减
1948年,大韩民国成立,陆续颁布多项有关教育的法案,分别出台《大韩民国宪法》《教育法》和《教育法实施令》等多部法案,使得国民受教育意识空前高涨。与此同时,校外培训机构数量飞速增长,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在社会各领域发酵。
韩国之所以对校外培训需求过旺,是因为韩国民众对精英主义教育的执念。民众普遍认为,学历越高,被雇用的可能性越大,收入才更加理想。亚洲地区的人才选拔方式多以考试竞争方式为主,因此,校外培训的治理措施并未达到预期成效,家长和学生被迫跟随“大趋势”将精力和财力投入校外培训机构。
2018年数据显示,韩国青少年学生每月校外培训或私人辅导的教育支出为29亿韩元,高昂的费用催生出诸多教育贫困家庭。由于经济负担加重,韩国相对贫困家庭能够支持孩子接触优质教育或超前教育的机会几乎为零,导致教育出现断层式差距。教育现状从“学而优则仕”扭曲成“富而优则仕”,与推行平等主义的教育理念背道而驰。
校外培训治理举措频出,政府监管态度坚定
近百年来,韩国对校外培训陆续采取治理措施,但由于各学段入学的竞争压力,学生对校外培训的需求增加,致使校外培训治理道路崎岖难行。校外培训机构与公共教育步伐不一致,尤其是在课程制定和教学方式方面更是自成一体,频繁出现教育不公平现象。
1953年起,韩国各学段入学竞争日趋激烈,甚至出现了较高端的校外培训机构也需进行入学考试的现象。家长一致认为,进入高端的校外培训机构是跨入优质大学的第一步,但不必要的考试环节又在无形中增加了家长和学生的压力。1968年,韩国教育部废除中学入学考试机制,入学方式改为按照地区实施抽签制度。此举主要是通过规范中学入学机制,减少因入学考试引发过多校外培训辅导或私人家教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其给学生家庭带来的财务负担和教育不公平等情况。政府也从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等多个层面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改革。1973年,韩国教育部宣布高中标准化管理,取消高中入学考试,学生按区域随机分配至当地高中。1974年,韩国政府出台“教育规范化及消除过热的课外补习方案”,为解决校外辅导需求过旺制定补救措施。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减少校外培训机构数量,但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为牟取更高利益开启“地下非法经营”模式,招收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开设私人辅导课程。
虽然中小学规范化管理政策陆续出台,但校外培训的规范化依旧任重道远。韩国家长们将注意力转向大学入学考试,“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的教育理念持续体现在家长和学生对顶尖大学的向往。1980年,韩国国家安全措施特别委员会颁布《教育改革措施》法案,主要措施是将学生的过程性学业报告作为大学录取条件之一,取消个别大学入学考试。韩国政府宣布全面取消私人补习,并表态必须清除公共教育积极发展的所有障碍,从根本上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明确校外培训课程内容,政府出台规范化措施
韩国校外培训治理迄今为止的成功有赖于政府强有力的权威支持。2016年,韩国政府提出,为阻遏社会经济、教育等领域日益严重的不平等趋势,需减轻家长在教育方面的经济负担,并提出了三项举措。首先,要减少校外培训的消费力度;其次,要完善校外培训各项调研,制定合理的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的费用明细;再其次,政府要及时取消和抵制不符合国家课程规定的入学考试,给家长的超纲学习需求降温。
在这之前,韩国教育部颁布《促进公共教育规范化及限制提前教育特别法令》(以下简称《法令》),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使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目标和具体内容实施教育大纲,并根据教育大纲的内容公平评价每一名学生。为防止课前学习或超纲学习现象的出现,韩国教育部还敦促国家和地方政府均需为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采取适当的措施。
此外,《法令》提出设立课程规范化审议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教育部长直接任命或委托。委员会对相关教育工作者、家长及教师咨询服务职责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相关教育工作者,《法令》提出要确保学生在学校可充分学习教材内容、保障学生权利;对于家长,《法令》提出要按照学校安排课程协助子女按时上课、参加各项活动、配合学校执行的各项政策;对于教育咨询服务,《法令》提出不得通过任何广告形式或促销活动诱导课前或超纲学习,课前辅导或超纲学习行为一旦被发现或被举报,就会按照国家课程规定对机构或个人采取相应惩治措施。
韩国部分学者表示,为解决由校外培训带来的各项社会问题,建议政府做好监管工作,降低学业难度,扩充教育财政支持,提高教师教学质量,转变“唯文凭”的评价和选拔方式。
韩国在校外培训监管方面历经百年锤炼,直至今日依旧有许多无法落地的政策。当前,韩国政府对于社会各领域的不均衡现象采取的措施力度正在逐渐加大,以规范各学段学校和教育的管理模式,减轻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等的负担和压力,将回归教育最初的理念作为努力目标。
(作者周京峂系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科教研管理与合作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