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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 坚决查处七类变相违规校外培训

  本报北京9月8日讯(记者刘琴)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出现了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影响政策实施,造成不良影响。为指导各地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严查七类违规校外培训。

  《通知》要求,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规性学科类校外培训一般是指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和规定的培训时间,由其所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培训人员,按照规定的培训方式,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的符合培训内容要求的学科类培训服务。

  对不符合上述合规性要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科类培训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一是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二是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三是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四是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五是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六是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七是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通知》要求,建立辨别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各地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条块联动,压实责任。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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