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教育力量接续奋斗乡村振兴新征程
青海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董林
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是教育系统脱贫攻坚的主要职责和历史使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践行初心使命、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决策。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发展阶段,要深刻认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统筹更多资源、汇聚更大力量,在乡村振兴中作出教育系统更大贡献。
近日,青海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和乡村振兴局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坚持总体稳定、有序过渡,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志智双扶、育人为本原则,与全省“十四五”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相衔接,分类做好现有教育帮扶政策的延续、优化、调整工作,以乡村教育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到2025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牧区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愈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贡献教育力量。
当前,最关键的要处理好巩固、拓展、衔接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巩固”的重点,进一步夯实来之不易的成果基础;强化“拓展”的内容,持续不懈推进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衔接”的要求,做好领导体制、政策措施、规划项目、考核评估等方面无缝对接,让教育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拓展成效更可持续,振兴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要坚决防止反弹。“义务教育有保障”是脱贫攻坚的底线要求,也是教育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潜在的因病残、厌学等各种因素辍学的风险依然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将前功尽弃。要主动加强与民政、公安、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完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办学条件保障机制,始终保持“动态清零”成果。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精准对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应助尽助、落实到位。
二是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教育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从消除贫困“攻坚战”转向“持久战”,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防止因学返贫致贫上来。要做好过渡期内政策衔接,优化、调整现有教育帮扶政策,推动行之有效的教育扶贫特殊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积极推进县乡村教育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深化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不断提高薄弱地区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推动教育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确保各项政策和工作有机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
三是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要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工作。在重点地区上,青海省已确定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25个重点帮扶县。在后续推进工作中,要关注这些重点县,整合资源、精准施策,在项目安排、政策倾斜、工作举措等方面,加强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在重点工作上,要明确主攻方向和目标,聚焦构建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农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扎实推进衔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延续完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等4个方面20条重点任务,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完善政策保障、强化考核评估、鼓励社会参与等4个方面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四是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要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大力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童语同音”计划,落实《青海省学前儿童普通话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强化中小幼教师和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优化脱贫地区教师资源配置,强化培训培养,全面提升教师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脱贫地区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实施省内高校面向脱贫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加大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加大涉农高校、涉农专业建设力度,加快构建高校支撑乡村振兴的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开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持续巩固“技能脱贫”成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教育系统要坚定信心决心,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