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地 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党支部书记、司长 俞伟跃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笔谈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郑重宣示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坚定决心,向全体党员发出了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的伟大号召。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扛起责任、勇挑重担,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坚守人民情怀,牢记“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教育是民生,民生连着民心,更要站稳人民立场,恪守人民情怀。近年来,一些培训机构超前超标培训、虚假宣传、夸大效果,在全社会制造紧张情绪,渲染“不上校外培训就会落后”的焦虑氛围,加重了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的精力负担,人民群众对此反响极大。部分培训机构甚至发生了“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我们始终把“双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凝神聚力抓落实,从严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服务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有效缓解家长的焦虑,减轻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以“双减”的决心体现为民的初心,以“双减”的成效展示惠民的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弘扬斗争精神,勇于攻坚克难。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凡是危害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只要来了,我们就必须进行坚决斗争,毫不动摇,毫不退缩,直至取得胜利。去年疫情以来,资本大量涌入校外培训行业,资本的逐利性导致整个行业无序发展,严重扰乱了整个教育教学秩序。一些机构在恶性竞争中被挤垮,导致部分家长所交费用无法退回。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亮明观点、表明态度,毫不含糊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坚决同有损教育公益属性的各种错误言行作斗争,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不符合资质要求、违反主流意识形态、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不断跨越前进道路上的“娄山关”“腊子口”。
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发展。做好“双减”工作,只有把法治作为基本思维和工作方式,才能确保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制定“双减”文件时,我们综合考虑、充分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法律精神,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各项政策,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夯实政策的法律基础。“双减”文件印发后,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校外教育培训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确保法律政策与时俱进。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充实壮大校外培训执法队伍,加强执法能力培训,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注重工作策略,防范化解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双减”工作涉及各方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落实过程中必须讲求方式方法,注重积极稳妥,确保平稳落地,把好事办好。要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双减”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研究,加强统筹部署。要做好学生、家长、教师、校长、培训机构、社会公众等各方工作,讲清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社会各界形成合力,争取广泛支持拥护。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思想,营造良好社会育人氛围。还要抓好风险应对处置,坚决防止“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