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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户外活动 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户外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提高幼儿园户外活动组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引导教师和家长重视户外活动,创造充足的机会和条件,鼓励和支持幼儿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户外活动,实现家园共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意见》提出科学制定户外活动方案措施,健全户外活动制度预案。把户外运动纳入幼儿园游戏化课程建设体系,以幼儿发展为核心进行价值判断和效果评价,构建具有园所特色的户外运动课程体系。

  《意见》要求,户外运动要涵盖旋转、滚动等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类,跑、跳、攀、钻、爬等身体移动能力类,滚球、抛接、投掷、拍球、踢球等器械(具)操控能力类等,促进幼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设适宜的游戏环境,为幼儿提供各种挑战的机会。最大限度地融合园内资源、社区资源及自然资源,为幼儿创造生态式的活动空间。结合东北地域特点,根据幼儿的身体发育特点和技能掌握情况,针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合理投放可供幼儿自主选择的运动和游戏材料、器械,保证使用安全方便,并根据幼儿的兴趣需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意见》提倡在自主式户外游戏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游戏和活动。充分体现儿童主体意识,支持幼儿对游戏材料的探索、游戏玩法的设定、游戏场景的建构;体现本土特色,有机融合传统体育、创新游戏、韵律体操、器械运动、冰雪运动等内容,确保幼儿基本动作技能及平衡、力量、耐力、协调等运动机能的有效发展。科学制定符合幼儿生理特点的体格锻炼计划,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沙水、冰雪等自然因素及自然环境,合理安排幼儿运动时间和运动强度。

  《意见》强调措施要安全到位。要因地制宜提供遮阳遮雨的设施设备,以保障特殊天气时幼儿的户外活动需求。要结合天气变化和幼儿活动状态,提醒幼儿调整穿着衣物,保证充足的饮水,注意少量、多次饮水。

  《意见》要求各地通过幼儿园评估定级、办园行为督导、年检、学前双普创建评估等途径,加强对幼儿园开展户外活动的统筹推动。教研部门要定期开展相关公开教研与观摩活动,提升教师组织户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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