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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德代表:大力发展普惠性“家长学校”,加强对年轻人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培养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唐琪)都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如何培养合格的“第一任老师”?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杨建德建议,大力发展普惠性家庭教育机构,加强对年轻人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切实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

  近年来,家庭教育越来越受关注,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机构。但杨建德表示,现有的相关机构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普惠性家庭教育机构普遍缺乏,家庭教育专业队伍严重不足,家庭教育仅关注学生课业学习的倾向突出,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杨建德调研了解到,现行开展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工作的机构大致分三类,一是依托中小学、幼儿园开办的校内“家长学校”,这类机构大多围绕学校教育,“窄化”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和功能;二是依托社区开办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机构,这类机构则较为零碎、不够规范,家长参与度也不高;三是市场化的家长培训机构,这类机构多半以营利为目的,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由于缺乏顶层统筹和规范标准,以上几类家庭教育机构的实际成效有限,社会满意度不高。

  因此,杨建德建议大力发展普惠性家庭教育机构:

  一是明确普惠性家庭教育机构的性质和地位。普惠性家庭教育机构,是指能够全面全程、科学规范、普惠便捷地对家长进行专业培训教育的阵地平台,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其管理指导的、独立运营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平台),其性质是公益性的非营利性机构,开设的主体是专业性社会组织和机构,主要形式除线下实体外,还应大力开发网上家庭教育平台。发展普惠性家庭教育机构,不仅要整合、创新现行家庭教育各类资源和平台载体,更要突出其专业性、科学性、普惠性,克服家庭教育学校化、碎片化、功利化倾向,大力提升家庭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二是支持普惠性家庭教育机构发展。建议县级以上政府将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体系,作为家庭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支持鼓励社会专业组织举办普惠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政府主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开展普惠性家庭教育服务的机构给与经费支持;在租房、用地、水电、税费等方面按公共服务性质给与优惠、减免;经过考核评估,对于运作规范、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家庭教育机构,给予奖励激励,同时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家庭教育服务专业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整合区域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资源,建立专业化家庭教育社工队伍和专家团队。

  三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建议成立由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牵头,多部门及群团组织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切实保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建议依托社区学院、开放大学等建立县级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家庭教育服务及各类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评估、课程开发、教育研究和队伍培训等,其经费和人员应单独列编。同时,建议在高校、师范院校和研究机构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和课程,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和国际交流,大力培养和壮大家庭教育专业队伍。建议在开展普惠性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工作中,要将家庭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家长的培训教育、家庭心理咨询和应急干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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