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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完成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归口移交工作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全区1568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完成归口移交工作,完成率100%。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行为,新疆坚持“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的原则,按照“先变更、后规范”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明确职责、压实责任,通过明确职责、全面摸排、规范程序等方式,稳步推进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权限移交工作。

  据悉,新疆明确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别由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从严审批,分类制定标准,规范培训服务行为,有序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权限移交工作。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民政、市场监督等5家单位印发《关于做好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变更和管理移交工作的通知》,通过召开协调推进会,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移交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对县域内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摸排,凡有转型意愿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逐一建立台账,完善办学地址、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据介绍,新疆采取“提出申请-移交登记-核发证件”三步走,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线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申请转型的,剥离学科类培训业务。在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换发的办学许可证后,预留2周时间办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由教育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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