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郝文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年内蒙古共下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7.3亿元、自治区投入2亿元。
据悉,2021年起,内蒙古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启动实施“深入推进义务薄弱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针对全区义务教育发展短板,重点实施持续改善农村牧区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体美劳场所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在工作推进中,内蒙古以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牧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牧区学校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支持取暖设施和卫生厕所改造。进一步改善寄宿制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同时,将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着力提升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中出现的城镇学位紧缺问题,内蒙古要求各地要完善区域内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在拓展办学空间有困难的中心城区,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针对推进“五育并举”发展短板,内蒙古将推动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场所建设和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不断提升教育设施和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据悉,“十四五”期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将继续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内蒙古要求各地要加强相关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优化支出结构,同时做好各渠道资金的统筹衔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要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项目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套取、挪用、截留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