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在人性之情感的内里塑造,它是中华民族各同胞心之所同然。身处四海之内的中华儿女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凝聚壮大,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共育“民吾同胞”“天下一家”的人文道统,在仁爱德化的中华文化精神润泽下携手同行、风雨同舟,生成骨肉相连、血脉相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大生命。
在历史的生存、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各族同胞同心互助、相知相爱、通情达理,形成了宽厚、笃实、谦让、诚信、合和的生命品性,尤其能在“情”字上见中华民族人性之诚实可贵。以“仁”“义”“诚”“爱”“信”等“情”为中华民族各同胞所崇尚之“理”,将之视为天理人道,经过“理”之渗透的人“情”,亦可名之为“性情”,因而性情中人最为世人所称道。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经由中华民族悠远、博厚的历史实践积淀而形成的意识心理在“性命”上追求对“个我”“物欲”的超越“性”,在修身立命中化性起伪,在学而时习、见贤思齐、亲仁善邻中陶铸出“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中华民族道德和艺术之生命。
中华民族道德和艺术之生命,其根底在于“人情”之醇厚自然。与人处,注重人与人交往之共通性,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即为人性之显露。为仁由己非由人也,其中虽不离理性之是非判断、意志之克己复礼,然其内核处却在于情感的油然而生,对善之选择、践行从心所欲不逾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情感之真可穿透理性,彰显人之情义无价;“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孔颜乐处跃然可见,好学之情涌动。它们共同折射出的是中华民族“尊德性道问学”的赤子之心。
总之,中华民族道德和艺术之生命,一则“善”,一则“美”。“善”中理性之意志在情感的推动下可达行为之自觉,促使人行善而不假思索。“美”中理性之认知、概念模糊了逻辑法则,在“物我”相融中展现着生命的体验,身心通达豁亮而怡然悠哉,天地万物依生命情感的共鸣而引发真理的显现和认同。
新时代背景下,中华民族各同胞也要弘扬“尚人文、崇仁道、求和善、贵诚实、讲包容”的中华民族生命性情,让其在现实中焕发出新的活力,为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道德和审美的人性情感基础,以人性生命体验来凝聚各民族同胞的向心力,使之用美的方式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物质和精神文明创建,从而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在人们身心性命和创业行动中。
(田夏彪,白族,大理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21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