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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考试管理 把牢育人导向 ——解读《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

  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的重要手段。但是,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考试组织频繁低效、难度超标、使用不当,日常教学中存在以考代教、以考代练倾向,简单将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学习能力的提高依赖于考试,更有甚者违规组织区域义务教育统考(或以监测为名行统考之实),不断强化学校排名、班级排名、学生排名的功用,导致谈“考”色变,家长为排名深感焦虑,学生身心倍感负担。如果继续以频繁的考试来检查学生学习、评价学校教育,必然忽视了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这不仅仅会弱化了考试的诊断、改进、评价功能,更会滋长加剧应试教育的负面影响,必然使学生身心疲惫,最终使教育严重背离立德树人的初衷。

  针对义务教育学生负担过重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而不合理、不合格的考试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亟待加强规范管理。此次教育部出台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是继“五项管理”后的又一以“小切口”撬动育人方式大变革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双减”工作的重要性配套措施,对于强化压减作业负担与减轻考试负担联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祛除“唯成绩”“唯分数”的顽瘴痼疾,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一是把准了考试功能的定位,明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纠偏扶正了考试的作用,把牢了考试的育人导向。二是规范了考试组织的行为,考试频次上,大幅压减,分年级分类别合理规定考试次数;考试质量上,规范命题管理,凸显素质教育导向;考试结果上,强调科学应用,明确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贴标签”,侧重提高课堂效果;考试评价构成上,强调过程,注重学生学习全过程、全要素的评价。三是弥补了考试监管的缺位。充分发挥学业质量监测作用,建立学校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与督导考核机制,保障了规范考试管理的各项举措的落地生效。

  全面规范考试管理不等于不要考试,也不等于片面降低考试难度和要求,而是要以科学组考达到“以考促学、 以考促教、教学相长”的目的,将考试的正面效用最大化最优化。

  福建省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部署,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体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形成共识,把握好考试“频度”。我省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的“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严令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杜绝考题超标、考试结果排名等行为。 严格按规定控制考试次数,坚持小学与初中分类分科管理,减轻考试压力。在加强学业质量监测的同时,也要坚决杜绝利用信息技术伪化考试、测试现象,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组织统考,质量监测抽取学生不得超过30%。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使学校、家长、社会理解规范考试文件出台的意义和目的。在过去,部分学生优秀就是学校的成功,但在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之际,排他式的教育体系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教育的要求。如今,教育与个人幸福、国家福祉的关系是前所未有的密不可分,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公平和包容显得多么重要。学校要为教师、学生、家长调整激励措施,学校不是工业集团,在重复环境中奖励那些高产出的人,这样的竞争势必导致孤独、排斥,甚至反社会。因此,让学校、家长、社会理解这份文件的意义和目的,并形成全社会共识,尤其重要。

  二是提高质量,增强考试“效度”。我省将继续坚持“零起点教学”,发挥教研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从教学要求中精选考试内容,精准设计试卷,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完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型、开放型、应用型、探究型试题比例。严格落实考试成绩等级评价制,改进考试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发挥评价的诊断和改进功能。根据考试结果做好学情分析,针对学生学习存在的缺漏及时回授。促进家校良好沟通,积极回应家长对学生学习情况与日常表现的关心关注,共同帮助学生及时反思纠错、补短补弱、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三是深化改革,强化监测“力度”。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根本标准,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今年我省首次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综合版)》,报告反映了近三年来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情况,呈现了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意义、监测内容、监测对象、监测工具等情况,体现了多视角、多领域的监测结果。对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出对策与建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的决策部署,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减负”“增效”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落实规范考试管理文件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体系中,用有力有效的举措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让考试真正成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长的“助推器”。(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考试命题指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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