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晓惠)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实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教育衔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确保在2025年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根据《工作方案》,在过渡期内,海南省将坚持控辍保学责任制,为每个辍学学生指定“1名控辍责任人+1名保学责任人”,通过县长、镇长、村长、局长、校长、师长(班主任)、家长层层压实责任。同时,继续做好职业初中班工作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已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在学前教育阶段,海南省将持续推进新建改扩农村幼儿园,加强乡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脱贫地区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在高中教育阶段,将加强脱贫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在每个市县至少建成1所省一级学校,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在义务教育阶段,将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改善3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并将五指山、临高、琼中、保亭、白沙等5个脱贫县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在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工作方案》明确,海南省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同时,深入实施银发精英计划、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包括“候鸟人群”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海南省还将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